庞大集团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年后,于2018年5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的事实,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拟定给予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庞大集团在公告中声明接受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杨泉军律师表示,自从庞大集团被证监会调查之后,已经有多位投资者通过微信zqwqls维权平台咨询。现在庞大集团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经被行政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司放弃听证的情况下,证监会很快就会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在2015 年 3 月 4 日至2017年5月2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庞大集团的投资者,都可以参加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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