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首批维权案件已获赔偿,圆满结束
我所律师代理的第一批海润光伏受损股民,起诉海润光伏等索赔维权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日起陆续开庭审理,正式开庭前,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争取受损股民意见后,双方达成和解,款项当庭过付,受损股民获充分赔偿。
我所正陆续为后续受损股民维权,并继续征集受损股民委托维权。受损害的股民可以按照本网站《征集令》的要求,准备委托材料。
维权条件:凡在2015年1月23日(含)至2015年2月13(含)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且在2015年2月14(含)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股民,均可与我们联系,参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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